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翟本喬:抄得漂亮,也是一種好創新

和沛科技創辦人/翟本喬
2015-06-25
翟本喬:抄得漂亮,也是一種好創新

創新的幅度有大有小,原則上可以分成三種,分別是漸進式創新(incremental innovation)、跳躍式創新(radical innovation),及大家耳熟能詳的破壞式創新(disruptive innovation)。

 

有位廣告界名人在2014年九合一選舉時講了一句話,他說:「抄襲也是一種創新。」這句話是對還是不對呢?

 

從抄襲到漸進式創新

 

的確,是有這麼一句話:「The best ideas are usually stolen.」(最好的想法多半是偷來的。)那麼,抄襲,真的能算是創新嗎?如果百分之百抄襲,而對方的點子是有法律保護的(比如說專利),那叫做侵權,賺到錢也是幫對方賺的。抄襲之後,要有改進的地方,就像Google改了Yahoo!的廣告排名方式,才可以說是抄襲式的創新,由於它有了改變,所以不能算是抄襲。

 

因此,在創新幅度上,漸進式的創新常常是抄襲式的創新,抄襲之後就一點一點地改。有道是,天下文章一大抄,但是,抄也有它的學問,要抄得漂亮,讓人家看得喜歡,才算是成功。

 

電影《微軟英雄》(Pirates of Silicon Valley, 1999)是部描述蘋果電腦與微軟、非官方授權的傳記式電影。電影改編自保羅.弗列柏格(Paul Freiberger)與麥克.史文(Michael Swaine)所撰寫的《矽谷之火》(Fire in the Valley: The Making of The Personal Computer)。

 

故事始於1970年,以1985年賈伯斯30歲生日時,被執行長約翰.史考利(John Sculley)趕出蘋果電腦做為終結。電影敘述了1970年至1985年間家用電腦(個人電腦)的發展,造成蘋果電腦(Apple II及Apple Macintosh)與微軟(MITS Altair、MS-DOS、IBM PC及Windows)的合作、決裂與對壘。

 

雖然名為「微軟英雄」,但它講述的不單只是微軟的故事而已,其實是賈伯斯和比爾.蓋茲成功的故事,及他們之間的恩怨情仇。

 

在這部電影裡,有個場景是賈伯斯在NEC的電腦上發現了跟蘋果電腦非常相似的系統,而怒氣沖沖地質問蓋茲,指責他剽竊了麥金塔的設計。蓋茲則回答:「不,我不是抄你的,我們都是抄全錄(Xerox)的。你今天對我大吼大叫,是沒有道理的。我們都一樣住在一個有錢人家旁邊,覬覦他有一台大電視,當你進去想要偷那一台大電視時,才發現它已經被我先偷走了!」

 

所以,在影片中,賈伯斯也曾引用了畢卡索的名言:「好的藝術家複製,偉大的藝術家偷竊」(Good artists copy, great artists steal.)。的確,蘋果電腦最一炮而紅的產品,是擁有完美圖形介面的麥金塔電腦,但這個技術卻是從全錄學來的;微軟公司一開始還沒有開發出個人電腦的作業系統,比爾.蓋茲卻對電腦界的老大哥IBM虛張聲勢地說能提供他們適合的軟體,談好條件後才去複製收買別人的技術,這些都算是漸進式的創新。

 

引進、複製新市場,也能創造成功

 

基本上,很多發明都是先看了別人做了些什麼,再從中改善一點,就能出現意想不到的效果。有時候這種抄襲根本沒做什麼改變,卻因為將它引進至原來沒有該產品的市場,因而創造出商機。

 

如果對方有相當的技術門檻或進入門檻,比較好的方式就是「引進」,像是取得7-ELEVEN授權。當初徐重仁將日本7-ELEVEN引進台灣來,台灣並沒有這類流通人才懂得經營連鎖便利商店,所以他便和日本合作,把統一的人派去培訓再回來,就此奠定了台灣連鎖便利商店的基礎,他也因此成為台灣的「流通教父」。後來他又引進黑貓宅急便,這些引進,其實內容幾乎一模一樣。

 

而有些門檻沒那麼高的技術,乾脆直接複製,反正也沒有保護存在。比如說團購和餐廳訂位之類的服務,都是常見的例子。

 

事實上,美國經營這類服務的網站,有些都已經在納斯達克上市,但他們不管是在技術還是服務模式方面,都很難取得保護,所以台灣都有人將其複製到國內。這些公司沒有觸及台灣市場,也因此留下了一片空間。對創投來說,他們看到了這些成功的商業模式在其他市場的發展經驗,因而覺得,如果一個商業模式在舊市場成功過,可能這個模型在新的市場也有機會成功。

 

你說,台灣翻版他們的人道德有問題嗎?我倒是覺得這些台灣人很厲害。誰叫美國人看不起台灣市場,不來台灣投資,我們就自己做了,這能怪誰?這些外國公司又沒有申請台灣專利,光明正大地「免費引進」,不怕!你以為台灣人如果忘了申請專利,外國人會跟你客氣嗎?

 

這種事也不是只有華人會做。美國很多第四台公司或是網際網路服務公司,一開始都只是用別人現有的產品來「服務一個目前空虛的市場」,等做出了自己的長處後就長大了。抄襲式的創新,最好的應用之一就是填補一個市場的空缺。

 

所以呢,很多東西千萬別怕已經有人做了。做的人有沒有成功?有沒有在你的目標市場成功?他做了什麼,為什麼沒有在你的目標市場成功?他缺了什麼?把這些元素統統加進去,很多時候其實可以省下很多力氣,也許前三個事業是這麼來的,但是到了第四個之後,就可能有了自己真正的創新。(本文摘錄自《創新是一種態度》第九章)

 

 

書籍介紹

 

書名:創新是一種態度

 

作者:翟本喬

 

出版社:商周出版

 

出版日期:2015年6月

 

翟本喬

 

國小時為台灣首位跳級生,後就讀建中並保送台大數學系,大二時規劃出台灣第一套電腦交通號誌控制系統,後赴美國攻讀紐約大學電腦科學系博士。

畢業後進入貝爾實驗室,2003年轉入Google公司,改良伺服器的電源架構,帶來節能減碳之成效,若換算成種植森林,等於台北市之面積。2010年離開Google,返台進入台達電子,創立雲端技術中心。2013年離開台達電創設和沛科技,繼續耕耘臺灣的雲端技術發展。

 

延伸閱讀:賈伯斯史丹佛大學演說10週年!這其實是一個偏執狂自我成長的故事

 

報名參加:2015年7月4日(六) 晚上7:30~9:30「翟本喬的破框×創新×創業震撼課」全台唯一讀者見面會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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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來源:主圖、縮圖-William Wootton(CC License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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